各潜在报价服务商:
受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我司拟对“梅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年运维服务费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梅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年运维服务费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实现梅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调度、轨迹监控、费用结算和绩效管理全程信息化、自动化管理,保障车载终端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实时对公务用车开展有效监控,现开展梅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载卫星定位服务采购。本项目采购对象为梅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采购内容包含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及车辆年运维服务费,终端依托移动网络接入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实现梅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规范化、信息化监管。
(三)采购范围及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车辆年运维服务费两部分,采购清单见表1。
表1 采购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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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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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 |
元/台 |
车载定位设备采购,含质保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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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车辆年运维服务费 |
元/年/台 |
包含日常维保、流量费、税费等 |
(四)总体技术要求
1、平台接入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必须能够无缝接入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完整对接平台全部业务信息,包括组织机构信息、车辆基本信息、组织机构人员信息、司机信息、用车申请信息、车辆调度信息、车辆轨迹信息、车辆保险信息、车辆维保信息、其他费用信息等,并按省平台要求实时、准确上传。
2、车辆基础信息采集要求:终端及配套服务须完整归集车辆基本信息,包括车辆所属单位、车辆用途、车牌号码、车型、排量、座位数、车辆行驶证档案编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购买日期、车辆登记日期、车辆处置日期等,并同步上传至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
3、三级互联互通要求:公务用车实行信息化、平台化管理,须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务用车管理信息互联互通,达成公务用车管理“全省一张网”建设目标。
4、终端设备技术标准:供应商提供的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须质量良好、性能稳定、价格合理;终端设备须为北斗卫星接口设备,完全符合《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数据接口技术标准(试行)》有关要求。
5、保密管理要求: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保密规定,落实全流程保密管理,对项目实施及运维过程中接触到的组织机构、人员、车辆、用车业务、轨迹等敏感信息严格保密,未经采购单位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1、终端设备服务要求:供应商负责终端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与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的对接,安装施工不得破坏公务用车原有线路及原车设施;设备供货含配套辅材,提供叁年质保,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出现故障的,由供应商免费维修或更换。
2、年度服务费内容:车辆年服务费包含终端日常维保、移动网络流量费及税费等全部相关费用,保障车载终端全天候稳定在线,定位及业务数据正常上传省公务用车平台。针对终端离线、定位异常、数据不上报等故障,供应商应及时排查处置,保障公务用车监管业务连续运行。
(六)项目实施要求:供应商须按照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部署,完成终端供货、安装调试及平台对接,完成车辆、单位、人员基础档案信息核对录入,确保基础信息完整准确;建立故障响应机制,接到报修后及时响应处置;服从采购单位业务管理,配合完成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的对接、升级及数据校验等工作。
(七)保密责任:供应商须签订保密承诺书,对项目实施及运维全过程接触到的全部敏感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采购单位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留存相关业务数据;发生信息泄露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保密义务不因服务期届满而失效。
(八)其他要求
1、本项目服务对象为梅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中标供应商须服从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业务管理。
2、供应商须充分掌握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接口规范及数据传输相关要求,确保项目建设成果满足全省公务用车统一监管要求。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3年,具体以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报价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均可参与本次报价。
(二)报价单位应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和市场情况进行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量和服务,即响应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费、安装调试费、三年运维服务费、移动网络流量费、相关税费、人工费、差旅费、相关辅助材料费和其他有关的项目完工前的所有费用、利润,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以及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三)本次报价为自愿原则,报价文件编制的相关费用由报价单位自理。
(四)所有参加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均不退回,本次市场询价所产生的结果仅供采购人作为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确定的参考依据,并非该项目成交的结果。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文件包含以下内容,一式两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报价函(详见附件格式)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报价函为法定代表人签字,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密封、装入密封袋内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文件盖章扫描件请于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SGTGC_MZ@163.com
五、提交报价文件的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提交方式:报价文件可以现场递交或原件快递方式。
(二)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17时30分,过期不予受理。
(三)提交地点:梅州市梅江区芹洋半岛芹洋花园S046号商铺,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19098407578。
附件:《报价函》(格式)
深圳市广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附件:《报价函》(格式)
梅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年运维服务费采购项目
报价函
我司对“梅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年运维服务费采购项目”的市场询价及所需服务内容的要求均已知悉。经我司研究,具体费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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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报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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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 |
元/台 |
车载定位设备采购,含质保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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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车辆年运维服务费 |
元/年/台 |
包含日常维保、流量费、税费等 |
报价单位(盖章):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